
時間:2023-12-22來源:本站閱讀:3433
基于企業社會責任要求,對于來自武裝沖突、非法采礦和低劣環境中采礦而來的金屬礦產(以下簡稱沖突礦產),公司遵守國際標準,采取管控措施,并承諾以下聲明:
1)公司所有交付的產品或零部件中所使用或包含的金屬,沒有來自剛果(金)及其周邊國家以及這些國家內任何武裝力量控制區的“沖突礦產”。
2)公司將根據客戶要求,如實填寫并回復有關“沖突礦產”的調查及提供其他資料,并承諾所回復內容及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、準確性和完整性。
3)公司承諾將建立與相關法令(包含但不限于美國 Dodd-Frank 法案第 1502 條)、及相關機構(如 EICC)所公布的指引相一致的完整沖突礦產政策、管理體系及調查框架。
4)公司以相同標準要求本公司供應商不得采購沖突礦產,同時將要求延伸到上游供應商。
風險緩解:
1)在風險緩解過程中一直保持業務關系,
2)在風險緩解過程中暫停業務往來,
3)當風險緩解結果不理想或不可接受時終止業務往來。